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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司函〔2022〕2号
发布时间: 2022-06-02 16:48

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108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刘普柳代表:

  您好,您和吕晶、邵海明、吉巧惠、梁香草、王虹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地方法规条例的普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地方群众的生产生活联系紧密,更贴近当地居民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因此,进一步加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力度,有效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市级地方性法规的知晓率,意义重大。市司法局在法治宣传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协调、督促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八五”以来,高度重视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重点作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将《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

  规、政府规章的普及宣传纳入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在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上进行了安排部署,列入了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内容之一,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稳扎稳打,扎实推进。

  二、注重统筹协调。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制定2022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将贯彻执行的山西省、运城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任务分解到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作为部门法治宣传的个性部分,确定宣传内容、宣传对象、宣传形式以及普法节点,进一步压实部门普法责任。

  三、丰富宣传形式。一是运用传统媒介进行宣传。将与居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条例、规定、办法等知识编印成小册子、海报、宣传折页等,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将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扩大宣传覆盖面。市城市管理局印发了《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运城市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学法手册、材料。二是充分运用新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群、头条号、公众号、抖音和微视频等新媒介,扩大法治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如:运城电视台、运城晚报发布了《运城市城市管理局、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治理“车窗抛物、车辆抛洒(撒)”等不文明行为的通告》,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曝光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三是突出重点人群。对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坚持国家工作人员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法律知识百题测试活动,将运城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全部列入了考试内容,市县两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测试,据不完全统计,参加测试6.19万余人,领导干部6460人,及格率100%。

  四、开展以案释法。一方面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书面征求、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扩大社会参与,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另一方面,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作为推动地方性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的基础性工作,做好日常管理执法中的法治宣传。例如,在进行车窗抛物整治、非法停车场整治、违法建设整治等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将法律法规宣传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努力做到执法一件,普法一片。

  五、强化督促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多方面、多角度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制定出台《运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由普法责任单位对部门普法开展情况进行自查,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组成评议团进行实地考察,切实保障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社会评价,各单位积极响应,群众广泛参与,12.7万人次阅读访问, 10.1万余人参与了网络投票。

  “七五”期间,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永济市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国家税务总局运城市税务局被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运城市司法局等3个单位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万荣县税务局被表彰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杨彦康等5名同志被表彰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组织、指导、督促力度,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宣传形式的创新,进一步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确保我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全面宣传贯彻。

  一是在推动责任落实上持续发力。统筹推进常态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市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晰部门普法主体责任,一方面将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的宣传作为普法责任单位宣传的共性指标,使市直各单位同频共振、协调联动,形成宣传合力,共同营造氛围。另一方面对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责任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宣传作为2022年度部门普法的工作重点。持续开展运城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各重点普法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督促考核。

  二是在组织宣传活动上持续发力。一方面紧扣关键节点。充分利用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普法节点,通过送法进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例如,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要重点开展《运城市伍姓湖保护条例》《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运城市涑水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的宣传。另一方面夯实普法阵地。因地制宜,依托现有法治宣传阵地,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列入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等公共宣传阵地宣传内容,通过张贴海报、更新宣传栏内容等,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

  三是在突出重点对象宣传上持续发力。一方面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个群体。针对青少年群体年龄特征,采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课堂,引导广大青少年从小知道守法纪,懂规矩。

  四是在丰富宣传载体上持续发力。一方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运用喇叭、广播、标语等传统方式,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居民阐述法律知识的同时,结合新媒体快、短、精的特点,广泛运用微信、抖音、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不断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另一方面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与电视台合力打造法治专栏,邀请市人大、市直相关部门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解读,增强地方性法规的群众知晓率。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负责人:闫晓刚

  承办人:郭红英

  联系电话:13363591093

  运城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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