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现将2022年招生入学相关政策通告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一)招生原则
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原则进行。
(二)招生时间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1日。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6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河津户籍或在河津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适龄子女。
初中一年级:河津户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或在河津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适龄子女。
(四)报名方式
学生报名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登陆运城市教育局创建的“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平台”,网址为:zsbm.yceduyun.com,以运城市为单位统一报名,以我市为单位统一招生。
1.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报名和招生工作。
2.学生或家长按照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1、2),如实填写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按“两证一致”要求进行登记,分批次录取。
3.2022年新入学的初一学生三年后参加中考只能报考初中学校所在地县(市、区)高中。
(五)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7月15日8:00—7月19日18:00为网上报名时间,家长或学生须在“运城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招生报名平台”中如实填写个人及学生信息,按照平台公示的中小学服务区划分情况,根据系统提示上传户口簿和房产证(居住证)等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工作。若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有意填写上传虚假信息,导致学生无法正常入学的,由家长或学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核验资料:7月20日—7月29日为核验资料时间(乡镇中小学核验时间7月20日-22日,市直中小学核验时间7月23日-29日),家长根据短信提示的时间带户口本和房产证(居住证)原件到报名学校核验资料。本年度,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不动产部门对户口和房产证进行核验,凡核验资料未通过的,一律安排到招生未满的公办学校就读;凡家长伪造户口本或房产证明的,一律提交公安部门处理;凡单位开具虚假证明的,一律提交纪检部门处理;凡房产商提供虚假房产证明的,一律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3.二次分配:7月30日—8月1日。市教育局对报名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至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4.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日—8月5日。学校对确定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安排。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和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夫妻双方同时进城务工证明的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入学政策,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市区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读初中指定为实验中学城北校区、实验中学城关校区,就读小学指定为第二小学米家湾校区、第三小学米家关校区、第四小学城北校区、第六小学、东关小学;铝基地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就读初中指定为清涧学校初中部,就读小学指定为第五小学)。在河津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待遇。根据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中小学校要对市党委、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入学;对我市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子女就学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就近入学,助力企业发展,帮助企业纾困。
2.驻河津武警和解放军部队子女就近安排在公办中小学就读。驻河津部队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所在学区的公办中小学报名并安排就学。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3.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各普通学校和河津市特殊教育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上学、送教上门三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愿意上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可联系特殊教育学校郭娟(159******45)随时报名。鼓励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
二、幼儿园招生
(一)报名时间
各幼儿园报名时间在8月1日一8月10日内自主制定。任何公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二)招生对象
2022年秋季各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市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2019年8月31日前)。
(三)招生片区范围
1.乡镇中心园及各行政村幼儿园仍按原服务区进行招生。
2.各民办幼儿园按办学许可证审核的范围进行招生。
3.城中村幼儿入园原则上以村域为单位到本村村域内的幼儿园就读。
4.市直各幼儿园要根据招生计划表(附件3),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招生。
5.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子女,如有空余名额再招收附近适龄幼儿;非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方便入园”的原则招生。
(四)特殊人群
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贫困家庭幼儿享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各公办幼儿园要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减半收取保教费,保障幼儿接受正常的保育教育服务。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规定,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附件:
1.河津市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2.河津市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表
3.河津市2022年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附件1:
河津市2022年初中招生计划表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实验中学主校区(走读) |
12 |
市区内铁路桥北、延平街以西、高家湾村 |
实验中学城北校区 (原城北初中 住宿) |
5 |
铁路桥以南;米家关、城北、东关、城关、西窑头、东窑头、西关、杨家巷村;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实验中学城关校区 (原城关初中 住宿) |
5 |
铁路桥以南;米家湾、郭村、马家、樊家坡、修村、黄村、东黄、卫庄、西王、百底村;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第二初中 |
10 |
市区内铁路桥南、吴家关村 |
第三初中 |
12 |
铝基地范围内各小区和服务企业、周边服务企业(河津电厂、阳光集团)、服务乡村(清涧新村、清涧三村、任家庄、康家庄、张家庄、侯家庄、下化乡周家湾、上化村) |
第四初中(走读) |
10 |
市区内铁路桥北、延平街以东;下化乡陈家岭、老窑头、南桑峪村 |
阳村初中(住宿) |
4 |
阳村街道 |
清涧学校 (初中部 住宿) |
3 |
清涧街道、上化搬迁村、周家湾搬迁村及铝基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龙门初中(住宿) |
2 |
龙门村 |
樊村中学(住宿) |
6 |
樊村镇 |
僧楼中学(住宿) |
6 |
僧楼镇 |
赵家庄初中(住宿) |
4 |
赵家庄街道 |
柴家初中(住宿) |
6 |
柴家镇 |
小梁初中(住宿) |
4 |
小梁乡 |
附件2:
河津市2022年小学招生计划
学 校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实验小学 |
8 |
市区内华兴路以北、新耿街以东、209国道以西。(备注:华兴路以北、紫金街以东、新耿街以西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家长自愿入读实验小学或第四小学) |
第二小学(主校区) |
8 |
市区内华兴路以南、龙岗路以北、紫金街以东;市区内209国道以东,振兴路以北;幸福小区;高家湾村 |
第二小学米家湾校区 (原米家湾小学) |
2 |
米家湾村、永和村(樊家坡村、马家村),新耿街以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第三小学(主校区) |
6 |
吴家关村;市区内龙岗路以南,汾滨街以东 |
第三小学米家关校区 (原米家关小学) |
3 |
米家关村;龙岗路以南、新耿街以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第四小学(主校区) |
8 |
市区内紫金街以西、西山公园以东、铁路桥以北。(备注:华兴路以北、紫金街以东、新耿街以西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家长自愿入读实验小学或第四小学) |
第四小学城北校区 (原城北小学) |
4 |
铁路桥以南、龙岗路以北、紫金街以西;城北村及附属小区;莲池路以北、新耿街以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第五小学 |
6 |
清涧街道、上化搬迁村、周家湾搬迁村、十一号路以南五号路以东所有小区及铝基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十二号路南的适龄学生可根据家长自愿入读第五小学或铝基地服务区小学。) |
第六小学 |
5 |
城关村、西关村、杨家巷、东窑头、西窑头;市区铁路以南;九龙大街沿线;市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太华小学 |
4 |
太华区、毓秀区17-30栋、吉祥小区、康贸小区、向阳小区、杜矿家属院、任家庄 |
毓秀小学 |
4 |
除17-30栋的毓秀区其余各栋、叠翠区、叠翠南小区、叠翠单身楼、晋铝现代、明辉小区、康乐小区、建行家属楼、清涧新村 |
朝霞小学 |
6 |
朝霞区、翠微小区、翠微新区、平安小区、世纪朝阳、清华小区、翠溪北区、翠溪南区、华溪小区、华泰小区、龙腾家园、技校家属院、张家庄、侯家庄、清涧三村 |
曙光小学 |
3 |
曙光区、和平小区、津辉小区、花园小区、康家庄村、康家庄小区、堡子沟村、河津电厂、阳光集团 |
城区街道东关小学 |
2 |
东关村;莲池路以南、龙岗路以北、新耿街以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
城区街道郭村小学 |
1 |
郭村 |
城区街道修村小学 |
1 |
修村 |
城区街道黄村小学 |
2 |
卫庄村、黄村、东黄村 |
城区街道百底小学 |
1 |
百底村 |
城区街道西王小学 |
2 |
西王村 |
柴家镇北原中心小学 |
1 |
北原村 |
柴家镇北张中心小学 |
1 |
北张村、夏村 |
柴家镇苍底小学 |
1 |
苍底村 |
柴家镇柴家中心小学 |
1 |
柴家村、丁家村 |
柴家镇樊家峪小学 |
1 |
樊家峪村 |
柴家镇山王小学 |
1 |
山王村 |
柴家镇上市小学 |
1 |
上市村 |
柴家镇吴村中心小学 |
2 |
吴村 |
柴家镇下牛小学 |
1 |
下牛村 |
柴家镇庄头中心小学 |
1 |
庄头村 |
樊村镇东光德学校 |
3 |
东光德村及周边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
樊村镇樊村学校 |
2 |
樊村、樊村堡、常好堡、沙樊头、曹家窑、东西崖底、任家窑 |
樊村镇干涧学校 |
2 |
干涧村、古垛村、张家巷、刘家院 |
樊村镇固镇学校 |
2 |
固镇村 |
樊村镇李家庄学校 |
1 |
李家庄、牛家庄、新庄 |
樊村镇芦庄学校 |
1 |
芦庄村、常好村、寺庄村 |
樊村镇魏家院学校 |
1 |
魏家院村、史家庄村 |
樊村镇西光德学校 |
1 |
西光德村、西樊村、堡子沟村及周边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
樊村镇西磑学校 |
1 |
西卫村、韩家院、上寨村 |
清涧街道龙门中心小学 |
2 |
龙门村、何家庄村、天成堡村、杜家沟村 |
清涧街道清涧学校(小学部) |
2 |
龙门大道以西、12号路以南 |
僧楼镇北方平小学 |
2 |
北方平村、南方平村 |
僧楼镇北午芹小学 |
1 |
北午芹村 |
僧楼镇侯家庄小学 |
1 |
侯家庄村 |
僧楼镇李家堡小学 |
1 |
李家堡村 |
僧楼镇刘家堡小学 |
2 |
刘家堡村、艳掌村、贺家巷、南方平村 |
僧楼镇马家堡小学 |
1 |
马家堡村 |
僧楼镇人民小学 |
2 |
人民村、旭红村 |
僧楼镇小张中心小学 |
1 |
小张村 |
僧楼镇尹村小学 |
1 |
尹村 |
僧楼镇张吴中心小学 |
2 |
张吴村、北张吴、琵琶垣、闫家洞、北王村、 北王堡、史家窑、张家堡、贺家庄、郭庄 |
僧楼镇忠信学校 |
1 |
忠信村、旭红村 |
下化乡陈家岭学校 |
1 |
下化乡 |
小梁乡武家堡小学 |
1 |
武家堡村 |
小梁乡西梁希望学校 |
1 |
西梁村 |
小梁乡小梁小学 |
3 |
小梁村、刘村、伯王村、胡家堡村、寨上村、西坡村、东坡村、南原村、马家庄村、辛庄村、南梁村、东梁村 |
小梁乡小停小学 |
1 |
小停村、西坡村、东坡村、南原村、辛庄村 |
小梁乡中湖潮小学 |
1 |
中湖潮村、东湖潮村 |
阳村街道东辛封中心小学 |
1 |
东辛封村 |
阳村街道连伯中心小学 |
1 |
连伯村 |
阳村街道三迁小学 |
1 |
三迁村 |
阳村街道太阳中心小学 |
2 |
太阳村(太阳堡、郭家庄)、峻岭村、永安村、太阳小区 |
阳村街道西辛封小学 |
1 |
西辛封村 |
阳村街道苍头小学 |
1 |
苍头村 |
赵家庄街道北里学校 |
1 |
北里村 |
赵家庄街道北辛兴小学 |
1 |
北辛兴村、新兴村 |
赵家庄街道东庄小学 |
1 |
东庄村 |
赵家庄街道樊家庄中心小学 |
2 |
樊家庄村 |
赵家庄街道伏伯小学 |
1 |
伏伯村 |
赵家庄街道南里小学 |
1 |
南里村 |
赵家庄街道南辛兴中心学校 |
1 |
南辛兴村、垣上村 |
赵家庄街道邵庄小学 |
1 |
邵庄村、新赵村、石庄村 |
赵家庄街道义唐小学 |
1 |
义唐村 |
赵家庄街道赵家庄中心小学 |
2 |
赵家庄村、官庄村、史恩庄村、史惠庄村、新仁庄村 |
河津市2022年市直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幼儿园名称 |
招生班数 |
招生范围 |
市直机关幼儿园 |
6 |
新耿街以西,铁路桥以北 |
第二幼儿园 |
6 |
新耿街以东,209国道以西,铁路桥以北 |
第三幼儿园 |
5 |
铁路桥以南 |
第四幼儿园 |
2 |
209国道以东,振兴路以北 |
备注:恒基碧园及周围的适龄幼儿可根据家长自愿入读第二幼儿园或第四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