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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2-01-25 11:33

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圆满完成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进入工作状态。根据省厅、市局工作方案及建档立卡工作量分解表,全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2022年3月底前要完成50%,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服务对象少于1000人的乡镇,于3月底前要基本完成。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研究部、厅相关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市局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单位、个人,立即组织各级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服务站具体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完善工作账号和业务流程,制定本地工作进度计划,购置必要机器设备,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迅速投入工作,高质量完成好建档立卡的工作任务,夯实新时代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和保障的“奠基石”。

二、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宣传热潮。我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运城市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印发之日起已全面展开。为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市、区)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在宣传建档立卡工作重要意义和作用的同时,要及时公布本地建档立卡服务站点详细地址、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以方便对象就近办理。与此同时,各县(市、区)要统一印制布告、传单等宣传资料,在各级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服务站、村、街、社区张贴宣传,明确告知广大服务对象办理建档立卡时需携带、递交的相关证件、资料等具体要求,确保对象一次性将资料准备齐全。充分利用好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人员返乡的时间节点,集中力量开展建档立卡工作,争取及早完成工作任务。

三、合理安排、简化流程,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各县(市、区)要在考虑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根据辖区内服务对象人数、类别、年龄等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工作方案,分批次、分时段、分片区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要充分利用好前期信息采集系统能够提供的信息,尽可能让服务对象少填写表格,“让数据多跑腿、让对象少跑腿”;涉及优抚、安置、创业就业等相关业务科(股)室的重点人员类别信息,各业务科(股)室要主动对接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关资料、数据,确保各类优抚对象人员无漏报、信息无差错,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对建档立卡工作中,发现符合优待证发放条件的对象,可按照相应工作流程为其办理优待证申领,尽量减少服务对象办事环节,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四、热情服务、文明办事,营造拥军浓厚氛围。各县(市、区)在为服务对象办理建档立卡、申领优待证等各项服务工作中,要注重文明办事、细心周到,耐心细致地讲解国家有关政策,为退役军人、各类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对存在信访隐患、特殊诉求的群体,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处置。要用暖心的服务,把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树立起我市退役军人服务队伍的优良形象,营造我市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

五、定期通报、强化督导,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即日起,市局将在工作群内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定期通报。对工作消极、进度缓慢、影响全市工作进度的县(市、区),市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内部通报、约谈县(市、区)局一把手、向当地县(市、区)主要负责人书面通报等方式进行工作督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市局将适时派出督导组,赴各县(市、区)开展实地指导、技术支持、答疑解惑等,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同时,根据省厅工作要求,建档立卡工作将纳入2022年度重点工作考核指标,纳入各县(市、区)局全年工作考核体系进行考核评价。

运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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