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和我省《实施方案》(晋发〔2021〕14号)文件精神,健全完善我市“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机制,扎实做好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接续推动脱贫地区群众生活改善,结合我市“保障住房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将巩固拓展保障住房安全方面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过渡期内保持住房安全方面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和调整优化,坚持有效防范风险和应对突发事件相结合,结合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通过常态化排查、及时性整改、责任化保障,着力提升保障住房安全水平,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加可持续,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瞄准住房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细化梳理可能导致规模性返贫的主要风险点,科学制定应对预案,逐项研究并提出预警和帮扶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静态清零、动态保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巩固拓展“保障住房安全”成果不间断、不落空。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举措
(一)实施巩固拓展行动
在实现住房安全保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水平。聚焦居住条件差的六类重点人群,遭受各种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受损的村庄,常年有人居住且因各种原因导致房屋受损,成为C级和D级的危险房屋,建立防止住房返危的长效机制,及时动态跟踪解决出现的问题。实施农房建设试点,建设一批功能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乡土的安全宜居示范农房。
(二)建立健全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
瞄准源头问题,找准症结穴位,建立长效排查机制;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开展常态化排查,紧盯关键时段、突发灾害开展重点排查。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具有操作性、针对性、时效性的整改措施,有的放矢,及时整改。压实整改责任,能及时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拿出举措和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确保及时发现,快速响应,精准帮扶,妥善解决,动态清零。
1.常态化排查响应
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要紧盯重点人群,加强“保障住房安全”常态化风险排查,主动发现隐患;要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畅通村、乡、县逐级排查核实渠道,执行排查“135”制度和解决“710”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报制度,确保快速准确发现问题,妥善限时解决问题。
排查“135”制度。“1”即: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落实首问负责制,1天内上门核查反映问题。“3”即:乡镇干部3天内研究确定核查办理意见,确需帮扶解决的,提交县(市、区)住建部门;对不符合政策的,进行说服劝导。“5”即: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在5天内研究确定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人、解决办法措施和完成时间,建立工作台账。
解决“710”制度。“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需延长时限的,要经县级领导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2.重点排查响应
强化因灾受损农户住房排查。对排查发现的因灾导致住房受损住户,组织专业技术力量,逐户开展安全性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给出针对性改造建议,并逐户建立改造台账,及时采用租住借住集体公房或闲置农房等方式,对住房受损严重不能居住的进行安全过渡安置,迅速组织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修缮,确保一户不落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数据对比、任务落实、对号销账,按时完成并持续巩固。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干部“一对一”开展精准帮扶,全程跟踪直至问题解决。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扎实推进“保障住房安全”巩固措施落实,确保夯实筑牢“保障住房安全”防止致贫返贫的底线。
(二)强化考核督查。把巩固拓展“保障住房安全”成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明晰考核对象、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落实长效排查和限时解决制度情况,作为评判年度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时限要求落实办理或无正当理由超规定落实时限2天以上的,一年累计超过3起,当年行业内不应评优、评奖;造成不良舆情影响的,追究县级住建部门、乡镇、村工作人员的相应责任。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工作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将作风建设贯穿巩固拓展“保障住房安全”成果全过程,坚决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确保解决“保障住房安全”问题工作务实、过程扎实、成效真实。
(四)做好总结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深入解读和广泛宣传“保障住房安全”政策,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总结推广巩固拓展“保障住房安全”成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政策家喻户晓、成果深入人心。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