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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1-04-12 08:59

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个领域和全进程,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贯穿到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以及涉公共卫生安全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三、宣传重点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宪法规定的关于公民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基本义务,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国家安全意识。着重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核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涉及国家安全法律,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举办的网上国家安全专题法律知识竞赛,转发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资料等。

(二)抓好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安全普法教育。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充分运用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中国普法网等多种载体渠道,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习掌握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领导干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认真做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力戒形式主义。

(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加强正面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全面、准确宣传解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内容。

三)确保宣传效果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充分运用公交、出租汽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和各级普法网站、“两微一端”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安全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以案普法力度,结合典型案例,切实增强宣传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周密安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于4月15日前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有关情况(文字材料及图片材料)报市局法规安全科。

联 系 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0359-2050147

邮 箱:ycsjtjfgk@163.com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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