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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发表时间: 2020-04-10 17:12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运城市统计局

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根据运城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运城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902个,从业人员63600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5.94%和15.48%。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7.70%,零售业占42.3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9.88%,零售业占50.1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9%,港、澳、台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39238.8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93.40%。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01359.4 万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037879.4 万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1.47%和47.10%。负债合计4110402.6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232448.5 万元(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881个,从业人员234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84.14%和4.49%(详见表4-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95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2.30%。负债合计104.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4.56亿元(详见表4-5)。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82个,从业人员7478人。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9.54%,餐饮业占70.46%。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52.71%,餐饮业占47.29%(详见表4-6)。

所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均为内资企业(详见表4-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3900.0万元,比2013年末增长22.85%。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007.5万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892.5万元。负债合计153152.7万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9532.5万元(详见表4-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572个,从业人员890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114.08 %和71.67%(详见表4-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6%,外商投资企业占0.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4.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5.35%,外商投资企业占0.11%(详见表4-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7.3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2.34%。负债合计21.3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12亿元(详见表4-11)。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541个,比2013年末增长124.31%,从业人员为12011,比2013年末下降9.09%。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42.83%,物业管理占39.91%,房地产中介服务占11.10%,房地产租赁经营占5.58%。在房地产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占44.98%,物业管理占43.43%,房地产中介服务占4.51%,房地产租赁经营占6.74%(详见表4-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667.7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79.4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40.27亿元,物业管理企业14.09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11亿,房地产租赁经营10.30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78.20%,172.34%,487.78%和63.26%。负债合计558.6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0.81亿元(详见表4-13)。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703个,从业人员2027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24.5%和142.0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66%,商务服务业占82.34%。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2.1%,商务服务业占87.9%(详见表4-14)。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外商投资企业占0.03 %。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6%,外商投资企业占0.01%(详见表4-1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41.8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90.39%。负债合计23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76亿元(详见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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