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专题专栏> 行政执法专栏> 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市直部门
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 2021-01-11 10:00

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事项 审核依据 提交部门 应提交的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1 行政处罚 对实行核准管理的项目违法行为的处罚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一)案件调查报告;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具有管辖权限,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三)定性是否准确,使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权基准是否适当; (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属于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执法案件; (五)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六)决定内容是否合法、适当; (七)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二)案件审查讨论的会议纪要;
(三)说明案件的其他材料
2 行政处罚 对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一)案件调查报告;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二)案件审查讨论的会议纪要;
(三)说明案件的其他材料
3 行政处罚 对企业投资建设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项目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市发改委政策法规科 (一)案件调查报告;
(二)案件审查讨论的会议纪要;
(三)说明案件的其他材料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xls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xls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xlsx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docx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x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