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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运城日报 编辑:杨晶茗发表时间: 2020-04-30 09:07

  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9日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运城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峰所作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在中共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用好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全力推动“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奋力拓展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确保我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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