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数字经济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更高级的经济社会形态,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驱动力。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发〔2019〕20号),进一步促进全市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扩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市工信局组织起草了《运城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过多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共有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五抓一优一促”工作部署,实施“66111”计划,将运城打造成华北地区数字产业发展和智慧应用先行区。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数字经济迈入快速扩展期,基础设施全面升级,重点企业培育壮大,核心产业规模倍增,产业融合成效显著,创新载体融合完善,包容创新发展环境基本形成,数字经济规模达到700亿元。
(三)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实施通信网络提升工程,升级基础网络服务能力,支持建设试验基础设施,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基础;二是实施数字产业倍增工程,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大数据产业、人工智能产业、区块链产业、数字内容及文创产业,培育壮大新经济新业态;三是实施传统产业转型工程,推动工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乡村数字化建设,培育服务业数字化新业态,推动跨界深度融合发展;四是实施智慧运城建设工程,深化运行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平台建设,加快智慧政务建设,建立智能化市场监管体系,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杆;五是实施产业集聚培育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打造数字经济集聚区,加强人才培育和引进,实施培育发展计划,完善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六是实施网络安全保障工程,推进安全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体系,构建网络信息安全体系。
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十大专项:5G及物联网建设应用专项、工业信息化智能化转型专项、数字乡村示范专项、新型电商示范专项、智慧应用建设专项、数字政府建设专项、招商引资专项、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专项、人才培育引进专项、网络安全保障专项。
(四)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运城市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机构,设立数字经济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支撑。二是制定完善标准。立足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实施标准领航工程,加快制定实施先进标准,抢占产业标准制高点。三是落实政策保障。充分利用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和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专项资金,研究制定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建设。四是百企百项支撑。建立数字经济项目库,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项目滚动发展。五年内,要培育不少于100家数字经济企业,实施不少于100项重点项目。五是优化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为相关项目落地实施提供便利。六是打造创新平台。发挥政产学研合力,建设协同共享的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形成支撑数字化转型的学科体系和创新体系。
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