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民营经济“五大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实施市委提出的“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和“三个发展计划”总抓手,保持经济强劲发展态势的具体行动。为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快速、健康发展,确保经济发展保持中高速、全省排位保持中上游、产业发展迈上中高端,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运城市民营经济“五大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
一、机构设置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 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 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卫再学 副市长
崔元斌 副市长
成 员:袁卫廷 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志孝 市发改委主任
李旭生 市经信委主任
潘俊武 市科技局局长
谭志民 市财政局局长
张建元 市人社局局长
王建军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景锋 市环保局局长
毕建民 市工商局局长
姚 蔚 市食药监局局长
李国平 市质监局局长
陈林虎 市金融办主任
张堂民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郭开立 市税务局局长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主 任:张堂民(兼)
副主任:陈会民 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乔望生 市经信委副主任
贾殿琪 市质监局副局长
卢晓波 市金融办副主任
王海峰 市中小企业中心副主任
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一)市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民营经济发展法规政策,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全市民营经济“五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配套措施等。
2.对民营经济改革“五大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落实。
3.召开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全市民营经济“五大工程”推进实施统筹协调,研究破解制约民营经济“五大工程”困难问题的措施办法。
4.听取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推进民营经济“五大工程”情况汇报,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
5.负责对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民营经济“五大工程”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检查考评。
(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督促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相关工作。
2.根据市领导小组安排,对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落实民营经济“五大工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协调有关单位和媒体做好民营经济“五大工程”的宣传报道,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4.完成市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为便于上下协调联动、高效务实开展工作,各县(市、区) 、运城开发区也要成立工作机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中小企业局或管委会对应职能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吸收同级有关单位班子成员,共同抓好工作。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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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