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信用支撑社会治理路径研究

发布日期:2023-07-20|信息来源:信用浙江|阅读次数:1

摘要

  大数据时代下,社会失信现象具有快速爆发、广泛传播和乘数倍级放大等特征,有必要对传统社会治理方式进行重塑,其中以信用手段推动社会精准有效治理是重要选择。新形势下社会治理领域失信现象突出的主要原因包括两点,即无法穿透识别具有潜在信用风险的组织和个人,以及没有针对失信行为建立完善的信用预警和惩戒机制。为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对社会治理支撑作用,提出构建重点人群精准画像、规范信用监管应用、推动信用风险量化预警和有序信用修复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大数据;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社会治理;信用预警

引言

  时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信用是市场监管的金钥匙”。“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尤其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公开曝光、坚决整治,让失信者在全社会寸步难行。”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而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分也作了很好的呼应,明确提出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为信用赋能社会治理指引了方向,创新探索信用在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

  总体上,目前国家社会治理中存在两方面失信现象:一是机构与组织(企业)违法失信较为严重。以食品安全问题为例,“苏丹红” “三聚氰胺” “地沟油” “瘦肉精” “塑化剂”等事件不断出现,对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峻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际网络不断扩大和快速切换,容易滋生社会机会主义行为,造成诸如食品安全失信问题,如果治理存在缺失,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而且对社会良性运行亦将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二是个人诚信缺失造成的重大社会问题。2019年6月,中国警方从西班牙大规模押解回电信诈骗嫌疑人225名,其中40人团伙每月“业绩”千万元人民币。电信诈骗失信问题近年呈现高发态势,原因在于其治理难度较大,一方面,电信诈骗具有典型的跨空间特征,其失信治理需要跨区域部门协调合作,另一方面,电信诈骗证据难以有效搜集,追踪到失信个体存在较大难度。长期以往不仅会产生恶劣的社会问题,而且会对我国传统主流价值观造成严重的冲击。

信用赋能社会治理面临主要问题

  大数据时代下,传统治理模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改变治理理念,创新治理方式对管理者来说迫在眉睫,主要原因在于社会治理失信现象在社会传播中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特征。一是快速爆发,第一时间在互联网尤其是社交媒体上传播,不受地域限制,也没有时间隔阂;二是广泛传播,智能手机与互联网所及之处,信息传播无所不在,具有指数化传播特征;三是乘数倍级的放大,社会接收信息后迅速发酵,每个人可以凭借主观经验任意进行再加工,使事件的影响叠加放大。

  之所以呈现以上特征,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无法识别那些具有潜在信用风险的组织和个人。以2018年互联网金融领域失信现象为例。据国家发布的《2018年失信黑名单年度分析报告》显示,当年出现问题的P2P平台有1282家,其中浙江涉及的问题平台达287家,占比22.39%。游离在央行征信体系之外的互联网金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部分从业人员虚构项目、虚设标的或者虚假担保与宣传,最终演变成为互联网领域的“大泡沫”。

另一方面,还没有真正实现对严重失信者杀一儆百的社会效应,没有建立完善的信用预警和惩戒机制。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有效、最管用的核心机制。近年来,通过签署和落实联合奖惩备忘录,对惩治严重失信、激励诚实守信、支撑“放管服”改革、发展普惠金融等发挥了关键作用,有力得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但在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信用数据有效性较低。各行业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尚未完全统一,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采集范围不尽相同,直接导致目前部分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质量较低,难以准确地评估各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影响了联合奖惩标准的社会认可度和权威性。
其次,信用数据共享不足。目前各行业领域的守信信息和失信信息的传递、共享容量有限,失信黑名单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有待加强,信息传递上报质效需进一步提升。双向良性互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国家及省级信用平台的数据存量明显不足。
最后,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各部门依据联合奖惩备忘录来实施联合奖惩工作,但是执行起来却缺乏法律依据与支撑,亟需国家层面出台社会信用相关法律进行规范。

信用支撑社会治理路径突破

  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以信用手段促进社会精准有效治理,借鉴黎四奇思路,以大数据为基础对现有社会治理方式进行重构,重点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突破:

(一)

构建个人尤其是重点人群精准的信用画像

  社会治理的重点是人,难点也是人,用大数据管人,用信用关联到人,是解决社会治理难题的重要突破口。为实现精准治理,有必要将一个组织的失信行为关联到人,对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甚至是财务总监、会计师、审计师等重点人群,都打上污点的标记。这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是提高个人信用评价的精准度,个人信用评价要考虑尽可能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建立风险预判预警机制,及早发现防范苗头性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为提高信用评价精准度,应推动公共信用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信用信息互动融合与应用机制,加快信用信息平台与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企业数据库的信息共享,整合公共、市场信用信息,丰富主体信用画像数据维度。

(二)

构建一个“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大格局

  探索提高监管效率的新模式的基本路径是标准建设先行,事前做标准、事中做记录、事后做惩戒、信用管终身。加强对大数据、AI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政府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中精准监管和服务能力。提升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能力,实现穿透式监管、全面性监管。探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及其实践效果的再评价。结合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政府“双公示”评价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等相关要求,加强大数据与行业信用监管融合,建立实时重点区域、行业信用水平监测和生命周期信用监测。一是实施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要依据法律法规,对惩戒措施进行系统梳理和定期维护;明确惩戒措施清单的法律效力,执行部门不得随意因企业性质、规模、地域等因素采取差别化惩戒。二是健全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公示本身就是一种信用惩戒措施,也是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信用监管的重要手段。因此,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部门门户网站及其他信用信息发布窗口对市场主体信用状况进行展示,有助于个人信用在未来变成硬通货。通过对个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精准画像,立体地呈现一个人的信用状况,为实现社会有效治理提出支撑。

(三)

推动信用风险量化管理和预警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认真梳理金融、生态、食安、建筑、网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方面信用风险因素,完善信用风险研判机制,建立区域信用风险量化管理和预警工程,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建立区域风险排查实施机制。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生态环境保护智能监管平台和地方金融监管网格化管理等工作,着眼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要求,做好金融风险防范:调查并结合现有信用信息平台对区域和行业信用风险进行评价并建立预警模型;实证分析企业债务风险(特别是境内企业应收账款)特征,评估商账追收风险,建立打击逃废债的地方联动机制。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在培训提高企业信用风险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探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区域内网格化风险排查机制。二是建设一体化的城市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利用大数据、AI、遥感等技术,健全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产业、行业等信用风险归集和管理的平台和制度。逐步实现风险分级分类、实时动态管理,建设城市治理风险防火墙系统。以互联网金融、经营异常、贸易欺诈、食品药品、环保生态、消费者保护为重点,加强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和行业监管的融合,建立监测、评估、预警、管理、转移和发布一体化的城市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城市风险综合管控的系统和能力建设。

(四)

合理规范和运用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是为了给失信者预留弥补的空间,一个修复信用、拯救自己、重回正轨的机会,我个人的观点是不能滥用修复,修复的门槛不能设得太低,应更加鼓励主体帮扶结对、学雷锋、参加服务社会等慈善公益活动,同时要加强对修复的监管。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头号工程,已见成效。信用除了服务于社会治理以外 ,还有“信用+监管”“信用+审批”等。 大数据时代,信用作为规范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剂良药,将为创新社会治理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从而推动治理理念和能力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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